各院(所室):
为进一步强化纵向科研经费过程监管,防范经费使用风险,现就纵向科研经费调账及日常报销管理事宜提示如下:
1.各院(所室)须切实履行日常审核监管职责,严格核查报销材料的完整性、支出事项的合理性及合规性,构建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从源头防范经费使用风险。
2.日常报销环节,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要求,如实填报报销信息,确保票据真实有效、附件材料齐全、支出内容合规,杜绝错报、漏报、虚报等行为。
3.纵向科研经费支出入账后,原则上严禁调账;已结题并完成审计(含专项审计)的项目,经费账目已形成闭环管理,一律不得调整。
4.因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客观原因确需调账的,须提供充分、合规、可追溯的佐证材料,清晰阐明调账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合规性。对调账理由不充分、政策依据不成立的,一律不予受理;涉及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支出,须按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全额清退,严禁通过调账规避经费使用监管。
5.各院(所室)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为经费调账第一审批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审核把关首要职责。在签署审批意见前,务必从严核查调账附件的完整性、调账事项的必要性、调入调出项目的相关性及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坚决杜绝无依据、无关联的调账申请。
6.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认真传达落实本提示要求,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范,共同营造合规、高效、透明的科研经费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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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