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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科技厅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7-25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247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适合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共涉及17个大类,具体如下:

  1. 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重大项目(自由申报)

    2.重点项目(限项申报)

    3.面上项目(限项申报)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由申报)

    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报)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限项申报)

    (二)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

    1.高新技术领域

    ①重大项目(自由申报)

    ②面上项目(自由申报)

    ③协同创新项目(自由申报)

    2.农业农村领域

    ①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限项申报)

    ②面上项目(限项申报)

    ③育种攻关项目(自由申报)

    3.社会发展领域(自由申报)

    4.区域创新合作

    ①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项目(自由申报)

    ②对口科技援助项目(自由申报)

    ③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自由申报)

    5.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

    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自由申报)

    ②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自由申报)

    6.省院省校科技创新合作(自由申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

    1.软科学(限项申报)

    2.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限项申报)

    ①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限项申报)

    ②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自由申报)

    3.科学技术普及

    ①科技培训(自由申报)

    ②科普作品(自由申报)

    4.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

    ①科技创新人才(限项申报)

    ②科技创业人才(限项申报)

    ③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限项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12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31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四、项目申报程序

    2023年度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身份证正反两面、职称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在读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特别注意,所列合作单位均需在申报书及合作协议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推荐单位可不盖章。

    (三)申报书修改。

    申报书在未提交到推荐单位之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自主撤回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提交。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

    学校截止时间为202281418:00逾期概不受理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请申报人保管好申报书原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

    六、联系人及电话

    1.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028-86292113

    叶素梅 028-86293016(软科学研究项目)

      028-86292113

    2.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49950652383056523833285231642

     

    温馨提示:申报之前请详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特别是项目负责人条件、重点支持方向、考核指标和申报指南要求的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3. 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4. 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docx

     

     

    科技管理处

    2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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