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关于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包括林木良种培育、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油茶等木本油料林营造、湿地保护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林 业科技推广示范。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包括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包括造林绿化、脆弱区生态治理试点补助、林草产业发展、省级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林木良种培育。
省级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包括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国家公园补助、省级自然保护区。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公开申报,请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专家严格按照《2023年中央和省级林草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落地实施的客观条件,参照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附件2),按具体项目分别编制项目申报书。请于2022年6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交科技管理处1-617室,同时报送申报书word电子版至邮箱(cnxmglk@163.com),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 伟,袁 鑫:028-86292113
附件1 申报指南.pdf
附件2 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管理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