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重庆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面向全国,组织开展“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专项研究。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
二、项目申报资格
(一)申报资格详见《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
(二)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为1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三)每个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项目两个。项目申请人将其作为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项目选题指南
《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2)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了15个重大选题。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四、项目资助方式
本次重大专项研究纳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15-20万元,签定立项协议后拨付60%,结项后拨付剩余40%。项目经费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
五、项目结项要求
(一)申请结项条件。本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请结项时,一是,必须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及《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理论研究刊物上刊发有3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且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课题组”署名。二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在“三报一刊”等中央媒体发表相关署名文章3篇以上;或完成10万字左右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0.5万字以上的咨政报告;或提供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书稿。
(二)申请结项程序。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向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请办理结项手续;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鉴定,经重庆市委宣传部审定后,办理结项手续。
六、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申报实行线下申报,12月13日前请将电子版资料(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附件3、4、5)传至社科科邮箱(sicauskk@163.com)进行审核。
2.申报时间:审核通过后,12月14日前请将纸质版材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3,双面打印,各一式6份)报送至社科科办公室(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行政楼527室,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3室)。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加入QQ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
联系人:叶素梅 曾 珠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
附件:
1.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docx
2.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x
3.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请书.docx
4.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docx
5.重庆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管理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