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参评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可推荐3项。
(二)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1-2项成果进入初评,原则上优先推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
2.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成果进行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
四、初评申报材料及报送
初评申报材料为《申报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3年2月2日前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3室,电子版发送至sicauskk@163.com。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站查询:http://www.sinoss.net/;或加入QQ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
联系人:叶素梅 曾 珠
联系电话:15008318067,15181243460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
4.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 申报注意事项.docx
科技管理处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