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3)。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活动,可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申报对象
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
(三)项目经费及成果要求
项目经费为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名额
全省推荐到文化和旅游部限报3项,我校推荐到省文化和旅游厅限报3项,若申报项目数超过3项,则组织校内评审评选推荐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3年1月9日前将《申报书》(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社科科邮箱:sicauskk@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至成都校区1-613办公室。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加入QQ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
联系人:叶素梅 曾 珠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
附件:
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doc
2.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doc
3.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doc
4. 申报书.doc
5. 汇总表.xls
科技管理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