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一)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附件2)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
(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三)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三、工作安排
(一)11月10日8:00到11月17日8:00,个人系统提交初稿。
(二)11月17日8:00到16:30,社科科形式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17日16:30到11月20日17:00,修改并在系统提交终稿。
(四)11月20到21日,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四份,A3纸双面、中缝装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联系社科科或加入QQ川农社科群咨询,群号:293512926。
联系人:王洪、冯怡心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附件:
1.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pdf
2.申报指南.pdf
3.申报流程.pdf
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科技管理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