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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培育计划”专项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6-10-29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培育计划”专项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本专项资助为省级项目,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类别为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完成时间为2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专项不限项。

二、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本专项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1月1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1月11日后出生)。

(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11月1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11月11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1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1日前)。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网络填报: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2:00,申请人在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完成网络填报并提交。(新注册用户,请给QQ505881239留言审核注册申请)。

(二)纸质材料提交:科技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于11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承诺书一式1份,提交至成都校区一教613室。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科技管理处统一盖章之后报送省社科联。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二)项目间接费为总经费的40%。

(三)纸质申请书中,请在表“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预填写以下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表六的落款日期都填写2026年11月12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http://www.scskl.cn/#/detail/2c9980829f3716db01a181a928a30721)、联系社科科或加入川农社科之家QQ群(293512926)咨询。

联系人:王洪

联系QQ:505881239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

1.申请书.wps 

2.论证活页.docx 

3.承诺书.docx

 


科技管理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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