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诚信 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案件通报(2026年第一批)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6-01-30   点击量: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委务会议审定,对相关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根据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请书代写违规(张红宇)

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 2021 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8217019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0 年 5 月 26 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申请书抄袭、刻意瞒报(易莹、田萍)

浙江某高校易莹 2024 年与 2025 年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山东某高校田萍 2025 年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且在调查过程中试图掩盖抄袭行为。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均未获资助),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4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9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三)申请书抄袭(多人,3 年禁报)

山西某高校游秀芬 2019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朱建华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甘肃某研究院强进作为项目申请人和甘肃某高校马巍作为项目参与者的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上海某医院黄洪涛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云南某高校马翔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广东某高校季菲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安徽某高校谢应海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山东某高校郝光亮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上海某高校杨静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江苏某高校辛恒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天津某高校贾晨阳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江西某高校朱虹岷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均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项目申请(均未获资助),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四)重复申报、冒用人员、虚假伦理材料(杜鹏)

甘肃某医院杜鹏在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重复申请、擅自将他人列为基金项目参与人员、冒他人名义申请基金项目、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的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未获资助),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五)评审专家违规泄密回避(李俊发,终身禁入)

北京某高校李俊发在 2022-2024 年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过程中,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之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公正性承诺书》之约定。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永久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资格(2025 年 5 月 27 日起),永久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2025 年 5 月 27 日起),给予通报批评。

(六)打探评审信息、请托干预调查(余志祥,川内)

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在 2024 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期间,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实施请托,且干扰妨碍调查。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7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2 年 5 月 26 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7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2 年 5 月 26 日),给予通报批评。

(七)评审打招呼请托(李金宝)

上海某高校李金宝在 2021-2024 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期间,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请托、打招呼。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0 年 5 月 26 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5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0 年 5 月 26 日),给予通报批评。

(八)打探评审、项目请托(马晓华)

陕西某高校马晓华在 2025 年基金项目评审期间,为他人申请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实施请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九)评审专家履职违规(曾媛)

广东某高校曾媛在 2024 年基金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打探评审信息、请托申报(黄江鸿)

广东某高校黄江鸿在 2025 年基金项目评审期间,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评审信息、实施请托,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之约定。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未获资助),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论文数据买卖(齐华林、刘峰等多人)

上海某医院齐华林,上海某高校刘峰,江苏某高校王霄霖、束余声,福建某高校邢金春,福建某高校张清妹、陈捷,安徽某高校刘进军、唐碧,江苏某高校安勇,广东某高校唐晖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81970604、81170046、81502002、82100692),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8 年 5 月 26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论文买卖、冒用署名、虚标基金(张瑜鸿等人)

海南某高校张瑜鸿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论文买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申报材料买卖研究数据(欧阳灿晖)

江西某高校欧阳灿晖 2022 年、2023 年和 2025 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买卖研究基础数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均未获资助),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四)第三方代投、违规标注基金(史添玮等人)

辽宁某高校史添玮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五)论文图片伪造篡改(沈二栋、孙哲等)

湖南某医院沈二栋、辽宁某高校孙哲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抄袭、伪造篡改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81372548),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30 年 5 月 26 日)、3 年(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8 年 5 月 26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六)图片造假篡改(吉敬等人)

江苏某高校吉敬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伪造篡改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8210417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七)实验数据伪造(王丰、李崖雪等人)

黑龙江某高校王丰、李崖雪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数据伪造篡改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81973930),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八)论文剽窃抄袭(艾毅龙、邹晨等)

广东某高校艾毅龙、邹晨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30 年 9 月 8 日)、3 年(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8 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九)劳务费套现套取经费(李永立)

黑龙江某高校李永立存在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问题,情节较重。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7177104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5 年(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30 年 11 月 10 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违规报差旅 + 劳务费套现(郭江)

辽宁某高校郭江存在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问题,情节严重。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 5197509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郭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 7 年(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32 年 11 月 10 日),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请各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主办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 (028)86292113 E-MAIl:auldkgk@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