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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纵深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3-28   点击量:

 

日前,学校在发文撤销现设的11个副处级研究所的同时,同步启动了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优化调整和校级科研机构申报工作。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坚持向体制创新要动力、机制创新要活力,积极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持续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在筑实科研平台、夯实平台基础,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纵深发展又一重大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内涵建设

多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建设国家、省(部)、厅(局)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国际合作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基地)等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机构87个,相继成立了4个正处级和11个副处级研究所,为引育高水平创新人才、承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催生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成果推广转化提供良好的条件平台支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少部分成立较早的厅局级科研机构名存实亡,个别副处级研究所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少数专职科研人员“躺平”等问题日益凸显。在全面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农业大学新征程上,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纵深发展,开展各级各类科研机构核查清理、优化调整、培育建设,进一步规范其建设与运行,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动态管理机制就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坚持需求导向,强化超前培育

根据新近出台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将按照“着眼长远、合理规划、鼓励交叉、重在培育、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成熟一个、论证一个、新建一个”方式,围绕国家战略目标,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超前布局、组建认定、培育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特色鲜明的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旨在打造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科研机构(平台)建设由自由生长向定向培育转变,形成“国家-省级-校级”三级联动、梯次发展的创新平台体系,不断完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凝聚创新合力、深化学科交叉,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搭建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本年度将通过各学院限额申报、专家论证、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常委会审定等程序,立项建设不超过5个校级科研机构,优先支持主要依托博士点学科、跨学科组建的机构培育建设。研究方向已经包含在厅(局)级以上科研机构内的,不再申报校级科研机构。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激励考核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与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健全科研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一是加大经费投入。每年总量支持新建和续建的校级科研机构不超过10个,按农林和理工、哲社和艺体两大类别,分类支持不超过200万元年度预算的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资助。与此同时,结合《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对新升格或获周期考核评估结果为最优等级的国家、省(部)、厅(局)级科研机构,实行年度经费总额控制在500万元以内的运行后补资助;二是加强政策激励。对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获得的学校建设和运行后补资助,可按实际资助经费30%计提间接经费,用于机构科研人员绩效;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实行年度总结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建设经费划拨、择优推荐、适时调整、淘汰摘牌的重要依据。其中,对培育建设运行两个周期(6年),尚未升格为高层级的校级科研机构直接予以撤并或撤销。

主办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 (028)86292113 E-MAIl:auldkgk@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