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6-24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亦可申请。其中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2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在研(2024年7月22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二、申报选题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设各学科选题。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资助强度

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但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从网上申报,请与社科科联系。

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年度项目申报→③阅读申请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及活页→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四川农业大学”)→⑥上传申请书、上传活页论证(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重传活页论证”上传)→⑦打印申请书(不打印活页)→⑧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在申请书成功上传后自动弹出,也可在管理系统“年度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五、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7月8日-7月20日,申请人网络填报。

(二)7月20日-7月21日,社科科线上审核、返回修改意见,申请人定稿并上传申报材料。

(三)7月22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不含活页)一式5份至成都校区一教613(雅安和都江堰校区可联系邮寄),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科技管理处统一盖章,报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

(二)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省社科联官网(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903aa369d10278)或联系社科科或加入川农社科之家QQ群(293512926)交流。


联系人:王洪,冯怡心

联系电话:15208342465,18848230690

 

   附件:

   1.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4.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5.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科技管理处

2024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 (028)86292113 E-MAIl:auldkgk@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