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学校在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立项资助未入选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专项研究工作。为做好专项资助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等理论与现实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的基本规律与理论创新,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中。
二、基本原则
(一)不重复资助
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或专业建设支撑计划层次入选人员、获社科、艺体研究专项或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资助人员、往年社科专项未结项人员,不得申请本专项。
(二)突出重点
重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优先资助年度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思政专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教师,尤其是通过了省级评审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预研。
三、总体要求
(一)选题方向
本专项选题,拟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方向以及本学科重点研究领域开展立项研究,具体申报选题方向根据年度专项实施指南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教师,且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遵守学校“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相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五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3、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每个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只能为一人,且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含以上)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结项后可新申请本专项研究项目资助。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2万元、1万元。
(五)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应标注“四川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四、申请与立项
(一)项目申请
科技管理处每年5月上旬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签字的意识形态承诺书和项目申请书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经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二)项目评审
科技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项目立项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校社会科学联合会发文立项。校社科联、所在中层单位与项目主持人签字(章)后的项目申请书视同计划任务书。
五、实施与结项
(一)项目变更
若有项目成员变更、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重大变化、研究成果形式变化、延期结项等情况,请提交《四川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专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审批后按照变更后情况办理结项。项目延期最多不超过2年。
(二)项目终止与撤销
1、申报项目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若在研究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可申请项目终止;项目延期2年后还无法结项的项目按撤销处理。项目被终止实施或者撤销的,追回剩余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本专项项目。
(三)项目结项
自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结项申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予以结项:
1、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或者获准国家级(含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资助;一般项目主持人须在北大核心收录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者获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资助。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项目主持人入选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层次;研究成果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要成果要报》或教育部《专家建议》或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登,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附件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专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专项项目结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