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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使用警示手册新增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6-05-25   点击量:

1.通过提高科研经费预算套取资金

2010年9月至2016年12月间,吴某某利用担任浙江海洋大学校长,以及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等的职务便利,以实施学校科研项目为名,通过故意扩大科研教育等经费预算和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等手段,从学校上述经费中套取款项,部分用于吴某某个人日常开支、归还个人借款,部分用于其实际控制的公司的日常运转和经营活动。吴某某从学校套取的款项共计581.67万元。

(来源:沈阳科学技术局,https://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308/t20230818_4514007.html)

2.模仿领导签字冒领挪用科研经费

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间,北京某大学党政办主任某某采取伪造领导签字、虚开会议通知、虚构会议支出和办公用品支出等手段,先后多次挪用项目经费共计237万余元,用于个人买卖期货、黄金等经营活动。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间,孟某某采取同样办法,先后多次虚报冒领项目经费共计27万余元。之后他通过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帮忙换现,销售员扣除6%的手续费后,再把钱打到他的工行账户。

(来源: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https://weinan.qinfeng.gov.cn/info/1056/28672.htm)

3.与供应商串通虚构交易套取科研经费

北京某医院某课题负责人李某、课题成员王某合谋采取虚列支出方式,通过课题实验试剂、耗材供应商某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套取课题经费。供应商王某月在明知课题团队李某、王某上述行为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套取课题经费。经查实,李某、王某、王某月共同套取课题经费75.76万元。最终李某、王某、王某月均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虚构差旅套取科研经费

湖北省武汉市某研究院研究人员答某,以实地调研为由,携带妻子到镇江、南京、济南和青岛等地游玩,回来后制作仅几百字的调研报告和行程安排,附差旅报销单后企图蒙混过关。答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报销的费用。该研究院时任相关负责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5.协助、参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

某单位实验室科研助理在课题负责人授意下,通过虚报学生助研津贴的方式,协助课题负责人套取科研经费8万余元用于实验室不能报销的开支。同时该科研助理还长期负责套取经费的支取、记账工作。该科研助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课题负责人另案处理。

6.拆分报销规避招投标监管要求

2019年9月-2020年11月,某高校老师在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针对同一类检测事项与同一家企业分别签订 19 份委托测试合同,共计约60万元,单份金额1-5万元不等,存在拆分合同拆分报销的行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7.以单位下属机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

某单位课题组先后购买测序服务11万元、8万元,均以课题组所在部门名义与对方公司签订合同,课题组被要求完善合同签订手续。

8.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

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通用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硒鼓、复印纸、U盘、电吹风、路由器等)。

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境外研修费用。

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打印费、网络费、非项目研究周期内申请的专利年费。

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非本课题项目资助的论文版面费。

上述超范围列支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9.结余资金使用不规范

某单位课题组从项目结余经费中违规列支润色费、与科研无关的办公家具购置费5.4万元,所涉违规使用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10.间接经费使用不当

某单位课题组在科研间接经费中违规列支过节慰问费、物业电话费等5.27万元,所涉违规使用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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